【导语】 一家“准独角兽”企业最近向本台反映,三年前他们被莒南县招商去投资。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策挺优惠,但目前,企业经营却被困住了手脚。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正文】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装配式建筑。2018 年,被省工信厅评为准独角兽企业,目前已经入选山东省科创板培育库,准备上市。
【同期声】 山东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示
我们2017年,准备在山东省再投资建一个厂,莒南当地政府得知我们有投资的意向,多次来到我们企业洽谈,给了我们一些优惠政策,让我们去莒南投资。
【正文】 2017 年 5 月,莒南县政府和乾元泽孚签订合作协议。
【同期声】 山东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示
当时主要是两个条件,一个是2000万的产业资金,第2个是指定了当地的一家企业城建集团,他是以厂房和土地来投资,我们是以设备技术等等来投资。
【正文】 随后,经县政府牵头,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又与莒南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成立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如今三年过去了,县里的承诺却没有任何兑现。
【同期声】 山东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姜勇
到后期实施起来,县里都不兑现,产业基金不兑现,办公楼不兑现,造成我们无法正常开展业务
【正文】 非但如此,今年5 月,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还因莒南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一起债务纠纷而被莒南法院冻结。
【同期声】 山东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示
后来了解到是莒南城建公司在维修厂房过程中,和当地的一家钢结构公司,产生工程费用没有支付清。
【正文】 原来,在合作之初,莒南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为了提供厂房,与山东东方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整修合同,工程总造价为740 余万元,至今没有偿还。莒南法院审理判决由乾元馥华承担,莒南城建、乾元泽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后经临沂中院二审判定,由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万达公司工程款 740 余万元,莒南城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同期声】 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宋振明
莒南城建公司为了形成它的出资资产——这个车间,与万达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欠的工程款这个债务应该由股东莒南城建公司来偿还,不应该由新成立的乾元馥华公司来偿还。
【正文】 记者注意到,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莒南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书明确约定:甲方以技术和设备作价出资,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用地和厂房,保证该土地和厂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以及抵押给第三人等可能影响新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如有,则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及新设公司无关。既然如此,法院为何还要如此判决呢?对此,莒南县人民法院是这样解释的。
【正文】 为了挽回损失,乾元馥华公司又找到了莒南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正文】 随后,记者跟随乾元馥华公司的负责人又找到了莒南县政府。
【同期声】山东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示
作为我们企业,我们就想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希望当地的企业和当地的政府,能够落实当初在协议上所签署的这些承诺,能够保证我们企业有一个良好的运作的这么一个环境。
【口播】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也是经济发展的保证。希望当地政府在引来投资以后,能信守承诺,为企业发展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