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正文】方案明确,4月底前,山东将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6月底前,将出台省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到今年年底,全面实行河长制。
【同期声】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 厅长 刘中会
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省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和省级河长,县级及以上分别设立总河长,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黄河、大汶河等16条骨干河道干流及南四湖、东平湖设立省级河长,有十位省级领导担任。
【正文】山东河湖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超过1000条,各类水库6400多座,水系交错,涉水问题突出,整治任务繁重。方案提出,今年,山东将全面开展河湖问题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通过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