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联播
分享到:
山东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6日    
简介:

【导语】山东近日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正文】 其中,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烈属定期抚恤金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烈属每人每年2313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19860元,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1868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每人每年50520元。


【展开】

次播放
我要留言
齐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山东广播电视台下属21个广播电视频道的作品均已授权齐鲁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