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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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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正文】 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农技站原站长殷延富伙同该镇小安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明国、村党支部原委员邓增臣、党员高军生套取扶贫资金,收受贿赂,殷延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明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邓增臣、高军生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东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徐双怀、工作人员海松和县财政局农税局稽查股原股长王遂峰、工作人员任永章,在扶贫项目监督实施、检查验收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扶贫专项资金被套取挪用,徐双怀还贪污专项扶贫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王遂峰、任永章、海松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对3人作出处理。
东平县新湖镇后泊村村干部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传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两委”委员兼会计孟广轩和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兼出纳孟昭军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监管不力,新湖镇扶贫办主任田廷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新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长福和时任县扶贫办副主任李继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惠民县辛店镇刘庙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伟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监管不力,辛店镇经管站站长赵佃民受到通报批评处理,镇财政所所长吴崇俊和镇扶贫办原主任苏玉光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东阿县鱼山镇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田保龙、党支部原委员战东军截留侵占扶贫资金、扶贫大棚,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县乡两级作为主战场,党委要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 各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职责范围内扶贫工作,及时跟进监管,把督查、审计、考核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专项举报电话作用,强化常态化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纵容、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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