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省法制办审查情况,山东省2017年第二批拟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共1045项,其中取消60项、下放96项、整合减少10项;明确由市县实施、不再列入省级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879项;涉及行政许可40项、其他9类行政权力1005项。削减事项中,涉及投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类28项、资质资格和社会管理类13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39项、强化市县行政执法事项965项。本次削减后,《山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事项数为646项,《山东省省级行政权力清单》事项数为3445项。 2013年以来,山东省累计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41项,完成削减任务的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