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正文】 山东日前出台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单位领导人员、聘用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特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