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采取“绩效+竞争”方式,对3.99亿元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了分配。一方面,将各市2017年度“水十条”考核完成情况、2018年1-2月份国家考核水质断面达标等情况作为奖励依据,发挥绩效考核的“风向标”作用;另一方面,以竞争评审方式,让各市对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推进措施等进行陈述答辩,并对预期治理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作出承诺,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