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记者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山东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此次主要涉及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根据部署,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方面,自2018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据了解,通过上一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山东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超过1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