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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简介:

【导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引导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山东省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正文】 意见共分七大部分、22条。包括: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注重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本领;落实落细关心关爱干部措施;凝聚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意见提出,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任用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大力选拔任用那些符合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需要的干部。对那些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提拔。对那些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求全责备,符合条件的大胆使用。
意见提出,完善综合考核体系,改进领导干部考核。突出对省委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开展专项考核,注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略海洋、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一线考核识别干部。
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选出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和“干事创业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对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各项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对受到诬告陷害、严重失实举报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或相关部门给予澄清正名。
意见还对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积极为基层干部“松绑减压”、各级党委(党组)发挥主体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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