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临沂的刘先生给我们来电反映,说他去年因为交通事故,车辆被交警扣押至今。最近要去提车时,却遇到了难题,因为他被要求交一笔多达三千多元的高额停车费。
【口播】 在法律法规面前,相关部门明知违规,居然还能明目张胆地对车主收费,居然还能讨价还价。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这家施救队和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究竟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合作关系,这种知法犯法的施救队,是怎么被选为交警队指定施救公司的?为什么交警队没有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由他们向施救队支付相关费用呢?刘先生的车虽然已经提出来了,但这笔本应由交警部门支付的停车费,却被迫转移到了刘先生身上。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给当事人一个清楚的解释呢?对此事,我们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