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经中央正式备案同意,中共山东省委近日下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标志着我省市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正文】市县机构改革重点做好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市县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县党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不再设立市县党委综治办和维稳办,有关职责交由党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正文】 政府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重新组建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组建市生态环境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正文】 市县党政机构统一计算机构限额。县级机构限额控制在30个—37个。市县机构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