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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聚焦】茌平:135亩耕地缘何撂荒4年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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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 记者在茌平县大崔庄村调查采访时发现,这里一处占地135亩的厂房,4年前开始建设,到现在还处于撂荒状态,这是怎么回事呢。
【正文】 这处占地135亩的超大车间位于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大崔庄村村北。几百根铁柱伫立在土地上,棚顶还没有建完。 
【同期声】 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大崔村崔光波

这个地上13年冬天收容起来的到了14年10月份建到了现在这个程度

【正文】 由于长期荒废,从两年前开始,这里成了一个大垃圾场。渣土车隔三差五就跑到这里乱倒渣土和建筑垃圾。 
【同期声】 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大崔村 崔光全

我说你把垃圾拉到这里算是怎么回事,人家说你告我去吧。
【正文】 工业园紧邻309国道,交通便利,本该是一处绝佳的创业之地,为什么会任其闲置荒废呢?记者找到了茌平县国土资源局。 
【同期声】 茌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正军

当时是县里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但是这个项目失败了失败了就是最终没过来
【正文】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初的设计,这里本该修建的是一处占地2136亩的高标准厂房园区,标准厂房将达到120万平方。配备科研、商住等附属设施30万平方米。当时也确实吸引了30多家客商有意向落户该园区。 
【同期声】 茌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正军

那边一开始设计是工业用地,但是不符合规划,得调整规划才行呢。那边属于违法占地
【正文】 土地租赁合同显示,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在2013年10月9日,以每年每亩地1600元的价格,承租了大崔村一共1655.82亩土地,租期30年,但是土地性质不允许用作工业建设用地,导致项目一直搁浅至今。 
【同期声】 茌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不符合规划,规划中那边不能工业用地出让
【正文】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2015年,振兴街道办事处将剩余的1520亩土地退还给村民复耕。但是这135亩土地却被荒废了四年多,这个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同期声】 茌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正军

现在是想弄,这不是等着机构改革嘛。机构改革等规划和国土合了以后,看看有什么说法再统一规划一下。目前是不允许,不符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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