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联播
分享到:
山东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2000元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简介:

【正文】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鼓励公众举报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后,将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主管部门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等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奖励暂行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

【展开】

次播放
我要留言
齐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山东广播电视台下属21个广播电视频道的作品均已授权齐鲁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