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山东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工作审查细则(试行)》近日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细则要求,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应当接受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权属是否清晰,对国家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布局影响,对国家安全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