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通知要求,对老化、失修的取水井立即进行改造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正常运行的取水井要设置井台、井盖、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对已报废的取水井采取封堵、填平夯实等措施,确保安全。通知明确,按照“谁建设、谁报备;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管护和安全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