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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聚焦】临沂:七千多万元厂房被闲置 缴纳税费谁买单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9日    
简介:

【导语】 今年以来,山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吸引了大批外地客商前来投资。可是上海的刘先生最近向我们反映,他们公司在临沂的投资遇到了大问题。
【同期声】 山东伊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超
你看看这个厂房和这个地方,这是120多亩地,厂房和设备都有了,然后呢,我们公司大老远从上海到临沂这个地方来投资,砸了7000多万,7000多万,别说我们现在是开工建设了,就是连门你看都进不来,我们这个损失简直太大了。
【正文】 刘先生在上海经营一家游泳池设备生产企业。一直看好临沂市作为江北第一物流城的区位优势,想在临沂建厂。去年10月份,公司以7236万的价格,通过淘宝拍卖从莒南县人民法院手中竞得眼前这片厂房。麻烦也接踵而来。
【同期声】 山东伊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超
咱现在都是讲究时效快嘛,然后呢,从去年10月份我们拍下来到2019年6月这个大半年下去了,然后呢,我们还没有交付我们使用。
【正文】 合法竞拍的厂房为何不能使用呢?
【同期声】 山东伊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超
去进行过户的时候,然后呢莒南县人民法院要求我们公司承担买房税和卖房税两方的税务。
【正文】 拍卖页面显示,莒南县人民法院在《拍卖公告》中第六条写道: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同期声】 山东伊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超
我们公司要是按照莒南法院这样划分的话,我们公司需要多承担在1000万左右。
【正文】 同时,拍卖公告中还有一行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而《拍卖须知》第十二条显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对比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第六条与《拍卖须知》第十二条的内容,在关于税费谁承担的问题上,两个条款规定不一致,存在冲突。
【同期声】 山东伊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超
当我看到这个拍卖须知的第12条的时候,我认为这个拍卖须知的第12条,是对拍卖公告第6条,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进一步的详细说明,然后我又看了看税法,最高人民法院还有山东省高院的相关规定,都是对税费进行了这个,做了明确的规定,税费是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正文】 2016年8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这与《拍卖须知》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刘先生认为税费就应该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各自承担。2018年12月6日,刘先生向莒南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异议。2018年12月28日,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买受人的异议请求。随后,刘先生又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2019年3月2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一、撤销莒南县人民法院(2018)鲁1327执异151号异议裁定。二、由莒南县人民法院重新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而且,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中明确写道:莒南县人民法院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中不加区分一律将涉案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确定由复议人承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纠正。时至今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却一直没有进行纠正,拒不执行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
【同期声】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我们的分管院长,也给胡院长他们的一把手打电话,说我不管你原来怎么着,现在中院已经做出了这个裁定,你如果认为这个裁定是不明确的,你上中院来,过来汇报,然后如果中院判错了,中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改掉它,如果没有错,你就严格按照中院的裁定去做,没有讲价的余地,至于你们工作当中如果出现了问题,出现了失误,你们内部抓紧作出处理,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的意见非常明确。
【正文】 6月5日,记者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采访函,要求采访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莒南县人民法院,均遭拒绝。6月6日,刘先生突然接到了莒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内容还是跟之前的一致,买受双方的税费由刘先生自行承担。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从刘先生收到新的执行裁定书那一刻起,案件又重新进入了司法程序。
【同期声】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我就做个跟原来一模一样的裁定,然后再到你中院来,不是说谁对谁不对,只是看法不一致。
【正文】 那么莒南县法院是一个什么态度呢?
【同期声】 莒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胡发盛

作为案子你得找具体承办人,我没法跟你沟通,现在不是谁办案,谁负责吗?我没法给你答复,我具体不看这个案子。
【正文】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负责该案件的法官。
【同期声】 莒南县人民法院法官 朱磊

我跟你说不着这个。为什么?我不认识你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啊。我跟你说了,我是山东电视台记者。你说了,我就得信啊。
【正文】 案件再次进入了循环,工厂依然没法进行生产,在临沂的遭遇让刘先生心力俱疲。
【同期声】 山东伊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超

你看这都是我们的订单购销合同,现在也没法投入生产,工厂也不能使用,现在有的合同都已经违约了,现在还要对人家进行违约赔付,现在真的是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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