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山东省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提出,在高技能领军人才中每两年选拔10人,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每年建设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等。通知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