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潍坊市民韩先生参加司法拍卖,花47万多元拍到一套房子。不成想交钱7个多月后,法院又撤销了拍卖,但韩先生却拿不回自己交的购房款。
【正文】 2018年4月,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了一则房产拍卖公告。韩先生以公司的名义竞拍,在竞价环节高出对手,最终以47万多元的价格将房子竞拍成功。拍卖款如期打进法院的账户后,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帮助办理房产过户,但韩先生没想到,这一过程并不顺利。
【同期声】 潍坊市民 韩先生
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跟我讲,这套房因为里边还存在另外一个抵押权人,这个抵押现在没有撤销,导致我的房子无法过户。
【正文】 过不了户已经很棘手,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比这更麻烦。2018年11月,也就是拍卖完成的7个月后,韩先生突然被告知,这套房子法院撤销拍卖了。
【同期声】 潍坊市民 韩先生
关于你的撤拍行为是不是合规,我有疑问;第二,如果你的撤拍是合情合理的,那我有权利要求你立即返还我所有的房款,但是潍城法院没有这样做。
【正文】 既然撤销了拍卖,那么返还房款理所应当。47万多元的房款,法院在今年1月份返还给了韩先生24万,而剩余的23万,韩先生找了一次又一次,却始终没有拿到手。问题出在哪里呢?记者和韩先生一起找到了潍城区人民法院。
【同期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
他从法院买了套房子,结果那个房子撤拍了,但是他那个钱已经付了,付了以后呢,就是打到两家去了,现在有一家退给他了,还有一家那钱就要不回来。
【同期声】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
法院不欠你钱,知道吧?法院不欠你任何钱。
【正文】 钱款打进了法院的账户,韩先生认为应该找法院解决,而法院则认为问题在债权人身上,一场拉锯战就此上演。记者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司法拍卖有严格的程序,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法院程序违规,都在撤销的行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与潍城区人民法院多次交涉没有结果,记者和韩先生找到了它的上级,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同期声】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 工作人员
法院负责任啊。
韩先生:那这钱我应该跟法院直接要对不对?
【同期声】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 工作人员
对啊,我通过你法院的手续买的,走的钱。我去找他去我能找的着吗?至于你们之间怎么样我不管。
【正文】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介入协调韩先生与潍城区人民法院的纠纷,但问题并没有解决。事情久拖不决,究竟卡在哪个环节了呢?
【同期声】 韩先生:因为这个钱是交给潍城法院了嘛,我不管潍城法院向哪方面去追讨你们当时付出去的这个钱,那现在潍城法院能不能先把这个钱付给我,本金加孳息。
【同期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从哪里出这个钱?
韩先生:潍城法院。
【同期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没有,财政拨款。
【正文】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是后来才接手这件案子的,之前的负责人、包括司法拍卖案件的审判法官等,均被调离或调整,至于韩先生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回来,他们给不了准确时间。那么,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法院的做法是否妥当呢?
【同期声】 济南大学法学教授 袁曙光
我们任何的判决,我们任何的裁定,我们任何的司法文书,都要以人民为中心,你法院拿到了人家的钱,最后你偿还了债权人,最后你又撤销了这个拍卖,法院作为责任主体,你就应该及时地返还我们的买受人,但是我们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力度不够,下级法院又不作为,这个问题,我想啊,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