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
【正文】 山东围绕村庄规划、合村并居、乡村治理、脱贫攻坚、考核等10个方面,制定了24条具体政策, 推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 。
【同期声】 省委农办主任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李希信
要求2019年基本完成村庄分类;2020年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到2020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的达到30%。
【正文】 截至2018年底,山东还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239.7万人,巩固提升任务艰巨。政策提出,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评估,鼓励各设区的市拿出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提拔使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
【同期声】 省扶贫开发办副主任 宋文华
我们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根据贫困家庭实际情况,分类精准施策,持续给予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