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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聚焦】基层法院“胜诉先退”执行难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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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减轻群众诉讼负担,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解释,要求案件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山东省高院也出台多项政策细化这一利民政策。然而,到现在,在一些基层法院,这项“胜诉先退”政策仍没有落地。

【正文】 2019年2月,茌平县居民范先生在一起民事诉讼案件中胜诉。可是时隔半年,败诉方不仅没有执行对范先生的损失赔偿,在得知了“胜诉先退”政策后,范先生向法院申请退回自己的2900元诉讼费时,也遇到了麻烦。

【同期声】 聊城市茌平县居民 范广银 

我去法院问这个情况,他说我们法院还没有施行,你要等着。

【正文】 随后,记者和范先生再次来到了茌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仍然表示无法退诉讼费。

【同期声】聊城市茌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

   按道理讲,省院的意见是这个,只不过院里对这个问题实际操作层面是这样的,咱院里一例也没有退,多的少的都没有退。

【正文】 为了在退费流程上更加方便群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出,将诉讼费退费窗口放在立案大厅,实现交费退费一窗办理。那么,茌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吗?

【同期声】 聊城市茌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有这个文(件),没有这种情况退的。

 【同期声】 记者

    执行起来有什么难度?

    反正就是特别麻烦,我这边暂时是衔接不起来,要等到被告交这个钱。

 【同期声】 聊城市茌平县居民 范广银

    被告也不给我退还本金,诉讼费法院也不给我退,我这就相当于赢了官司赔了钱。

【正文】 政策出台十个月,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那么,范先生的遭遇是个例吗?

【同期声】 泰安东平县居民

   诉讼费按说是应该收的,对方退给你,谁输了谁承担。

【同期声】 济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退的少,别较那个真,一般给你退一半就不错了,胜诉?我知道你的意思,最新出的那个解释。但是各个法院施行的少,不太多。

【正文】 早在2018年9月27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退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原告胜诉后,全省三级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还预交诉讼费,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既然是应退尽退,法院有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呢?

【同期声】 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官司打赢了诉讼费能先退吗?不行,我们这里退不了,不是说胜诉可以先退吗,我们这里退不了。为什么呢?不知道。省高院不是去年有规定吗?。我们不知道。

【同期声】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同期声】 这里不退,我知道你说的意思,我们这里没施行。不是早就有这个规定了吗?我不清楚,要是被告承担的,得向被告申请执行。

【正文】 调查中,记者发现,有些法院工作人员是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一项政策,有些法院是明知道有这样的政策却拒不执行。2018年9月,蒙阴县居民李太存,在打赢官司后同样出现了工程款执行难的情况。为了给付部分工友的工资,李太存向蒙阴县人民法院申请退回8421元的诉讼费,同样在向主审法官申请时碰了壁。

【同期声】临沂市蒙阴县人民法院法官 肖光富

    这种事没有弄一个,没办一个。咱这边没实施。

【正文】 在记者向肖法官提出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胜诉先退”政策后,肖法官向分管领导咨询。有关负责人经过协商后确认可以“胜诉先退”。7月23号,蒙阴县人民法院开具了政策出台以来的第一张胜诉退费结算单。

【同期声】 临沂市蒙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你这个就是胜诉先退的啊,你是头一个。我刚接电话能退了。

【口播】今年初,省高院还将“胜诉先退"列到三级法院一次办好十大举措中。“胜诉先退"关乎人民利益,不能让老百姓“赢了官司输了钱”。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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