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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德州乐陵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5日    
简介:

【导语】 近日,德州乐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聊某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 

【同期声】 乐陵市人民法院院长 孙文中

被告人聊俊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正文】 自2013年以来,乐陵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家中发生多起侵财案件。民警调查发现聊某刚有重大作案嫌疑。 【同期声】 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李世栋 

一开始他们是去盗窃,然后被老百姓发现。转化成抢劫。他进去就是为了偷个电脑。但是晚上被人发现,将人打伤后逃跑。 

【正文】 短短几年间,聊某刚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交叉结伙,在乐陵市化楼镇,郑店镇及周边多次实施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多达十余起,2017年10月19日,乐陵警方将聊某刚等人抓获归案。 

【同期声】 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苏伟

对涉案成员提审10多次。多次到村里走访调查。终于理清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谁为首要分子谁为骨干成员。谁为积极参与者,最终将该案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 

【正文】 本案中,乐陵市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与2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乐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乐陵首起由7人合议庭审理的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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