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正文】意见明确,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民营企业用地手续不全的,相关政府应组织综合评估,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对民营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用地手续不规范的,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后,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补办用地手续要统筹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挖潜指标。同时,企业以不动产作抵押进行续贷时,可将前一笔贷款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新一笔贷款抵押权设立登记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实现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