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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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聚焦】供地协议为何难履行?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简介:

【导语】 2015年7月,位于黄河滩区的崔寨镇花二庄村和东辛庄村的村民陆续搬进了安置房。然而4年过去了,由于当地政府没有履约,全部垫资负责安置房建设的临清鸿基集团一直在维权的路上艰难奔波。 
【正文】 崔寨镇的花二庄和东辛庄,地处黄河滩区,一到雨季就会出现雨水涌入民宅的情况。2013年2月,(原)济阳县政府准备另建社区,对这两个村庄进行拆迁安置。因为缺少配套资金,(原)济阳县政府找到了临清市鸿基集团洽谈合作。 
【同期声】 吴寿军 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搬迁费用 安置费用 全部由我们垫资 
【正文】 2013年2月13日,(原)济阳区县人民政府、临清市鸿基集团以及崔寨镇分别作为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不少于240亩商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宗土地按33万元/亩价格出让,乙方的垫资款优先抵扣土地款。土地供应时间是村民搬入安置楼半年或者工程竣工7个月以内。 
【同期声】 刁建国 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我公司历时两年 将王河社区8栋楼 顺利交付使用 并通过五方验收为此我公司共投入资金近7000万元 
【正文】 社区建设完毕,村民们也陆续入住。可是让临清鸿基集团没想到的是,原定于2016年2月就该兑现的供地承诺,当地政府却迟迟没有兑现。 
【同期声】 程仁瑞 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我们工程接近尾声期间 快接近尾声时 我们就多次督促县政府和当地镇政府 尽快给我们提供用地 但是镇政府和县政府 一再推辞 
【正文】 2017年年初,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成立,建设项目所在地崔寨镇也被划到了先行区以内。2018年5月18日,原崔寨镇政府现崔寨街道办事处针对此事给出的复函中表示,合同中约定的供地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在就调整规划、就近重新选址等问题,积极向先行区管委会沟通协调。只是时至今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份签订好的协议,到底还能不能履行呢?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济南市济阳区政府的一位分管负责人。 
【同期声】 李永军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因为这个项目 毕竟是前期有协议 但是这个协议投资呢 是在崔寨投资 在崔寨用地块来抵顶前期投资 不管是权利义务 应该是崔寨镇来承担 最后由先行区牵头来处理这个问题 也是有依据的 
【正文】 李区长表示,随着行政区域重新调整,崔寨街道办事处如今已经被并入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这份合作协议也理应由先行区来负责兑现解决。随后,记者又找到了崔寨街道办事处。 
【同期声】张健 济南市先行区崔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现在还有地是吧) 地肯定有啊 好几十平方公里 还能没有地 
【正文】 就在相距崔寨街道办事处一路之隔的不远处,几处工地正在施工,这是7月中旬一家房地产公司刚刚拿到的7处商住用地。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并不是因为土地资源紧张而不履行协议。 
【同期声】张健 济南市先行区崔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地价涨了就是 就是因为这个 嗯 

【正文】 那么,先行区管委会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同期声】 李国祥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主任

你现在拿地 你想拿地 你能按照原有的价格拿地吗 这个程序走不通啊 地是评估部门 找评估单位评估的 市国土局评估 不可能给你评估出33万这个价格来 
【正文】 这位负责人表示,先行区管委会承认合同,但是由于地价上涨不能执行。不过,在当初签订的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建设用地必须按招拍挂方式取得,招拍挂超过33万元/亩的部分,甲方在一个月内以奖励的形式进行返还。对此,济南市先行区的司法审计局的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同期声】秦海蓉 济南市先行区司法审计局局长

如果是通过诉讼 通过司法程序确定 管委会可以按照你说的33万元一亩 给你去履行 那就去履行就是了。

【口播】 去年山东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政府践诺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对待历史遗留问题,不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却机械地用现行政策来约束以前的事情,显然不利于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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