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山东《“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按照规定,枣庄的几位投资人将生产医药原料的项目落户济宁市金乡县食品工业园。他们办完营业执照,在发改部门立项,先期的280多万元土地购置款也打进了辖区管委会的对公账户。可是开工建设时,却碰到了难题。
【口播】 在办不了环评、项目无法上马的情况下,企业要求拿回土地购置款合情合理。当地一拖再拖的做法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破坏了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应恪守契约精神,打造诚信政府。对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