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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聚焦】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谁该为居民安全负责?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5日    
简介:

【导语】 俗话说,水火无情。对于一幢居民楼来说,配备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家住临沂市罗庄区清水湾花园的一些业主近日反映说:楼道里的消火栓根本就不能出水。更夸张的是,这种“无人管”的局面,已经持续三四年了。
【正文】 清水湾花园小区比邻沂河,以高层住宅为主,现入住业主900多户。记者在小区的一栋居民楼看到,消防栓的外框上蒙上了厚厚一层灰,里面的水带也少了一卷。 
【同期声】 临沂市罗庄区清水湾小区业委会主任 颜士宾

管道里边都是空的。你看上边检查,显示的日期是2019年,设施设备都是全的。里边水带没有,消防水枪没有,这个报警器,报警器也是损坏。你看这个,除了气,没有一点水。
【同期声】 临沂市罗庄区清水湾小区业委会主任 颜士宾

如果是我们打开这个消防水泵的话,打开通电的话,这个泵是要启用的,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没启动,启动不了。
【正文】 消防栓旁是一个红色的报警器,记者试了试,摁下去之后压根没有任何反应。随后,小区业委会主任颜士宾又把记者带到了小区的消防中控室。 
【同期声】 临沂市罗庄区清水湾小区业委会主任 颜士宾

消防中控室连接着小区各楼层的报警设施。现在的情况是,尘土一层,设施设备没有启用,这种情况是完全是处于瘫痪报废状态。
【正文】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实地走访,记者发现消防设施全部瘫痪的楼栋包括6、7、8、9、11、12号楼。这6栋楼都是26层高的高层住宅,涉及800多户业主,一旦发生火情,救援难度非常大。虽然小区内某些消防设施明明已经瘫痪,但在一些检查记录上却显示设施检查正常。 
【同期声】 临沂市罗庄区清水湾花园小区业主

所有的业主都担心,住了这么多年,原来是这个样子,消防设施一点作用也没有。
【正文】 清水湾花园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6年的时候,当地消防部门就已经向当时的物业公司下发过整改通知书;今年4月份,临沂日报“问政临沂”板块,也曾以“清水湾花园小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为标题进行了报道。但如今小区的消防设施依旧处于瘫痪状态。我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随后,记者首先找到了清水湾花园小区现任物业负责人。 
【同期声】 临沂市罗庄区清水湾花园物业公司负责人

(不是该咱维修吗?)因为我们接手的时候,已经处于这个状态了。我认为该由之前的物业公司,由他们来承担这个责任。
【正文】 我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随后,记者找到了曾向小区物业下过消防设施整改通知书的临沂市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 
【同期声】 临沂市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领导回复的,物业消防责任的监管是派出所,给我的回复就是这样的。我们人员就这么多,监管的区域这么大,不可能光盯着你们小区吧。
【正文】 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把监管的责任推给了辖区派出所,那么派出所又是什么态度呢? 
【同期声】 临沂市公安局美澳派出所民警

我们辖区查的任何消防问题,都得报给消防,像处罚、干其他的什么,都得消防大队做一些决定。
【正文】 临沂市公安局美澳派出所民警表示,虽然他们负责日常监管,但最终的处理意见还是要由消防大队来决定。如果需要再走一遍流程,他们可以向消防大队反映一次。而根据责任划分,应急管理部门有指导消防监管、火灾预防的责任。随后,记者又把情况反映给了临沂市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同期声】 临沂市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消防和应急管理是两码事,有什么事联系一下,它又不归我们管。

【口播】 形同虚设的消防设施是严重的火灾隐患,这一问题拖了三四年之久没有解决。当问题再次摆在主管部门眼前的时候,记者没有看到雷厉风行的处理态度,而是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年”,要求全省干部党员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那么这种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何处?对此事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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