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可是在淄博市有80多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没有存入专款账户,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正文】 根据199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淄博市旅游局有关要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保证金由淄博市旅游局管理。按照这一规定,在2009年之前,淄博市境内的旅行社都如期把质保金交到了淄博市旅游局的账户。
【同期声】 淄博轻枫旅行社总经理
我们这个质保金,我这企业注册的比较早,我们是2009年以前的旅行社,交了20万的质保金。
【同期声】 淄博元通旅行社总经理
80多家的质保金总共应该是1000多万。
【正文】 2009年5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又出台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旅行社应当选择一家银行存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利息收入全部归旅行社所有。《办法》出台后,淄博市多数旅行社希望将原来存放在市旅游局账户里的质量保证金存入自己的专项账户。
【同期声】 淄博元通旅行社总经理
去要这个钱,不知道钱去哪里了。
【同期声】 淄博市鑫隆国际旅行社总经理
2013年下半年想拿回来,旅游局说这个钱暂时拿不了,种种理由不给我。
【正文】 新规出台10年,对于2009年以前注册并缴纳质保金的旅行社来说,却迟迟无法拿回质量保证金。
【正文】 那这些本应退还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为何迟迟不兑现呢?11月7号,记者和几家旅行社负责人一起找到了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同期声】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我们了解到的就是这个钱借出去了,拿不回来了,1000万,加上10年的利息1600万。
【正文】 这位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办公室主任透露,质保金在2009年被原淄博市旅游局负责人挪用作理财,一直没有收回。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这80多家旅行社出现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旅游监管部门根本启动不了质保金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期声】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谁去查你们?你就说质保金在旅游局账户上呢。这个事情你不要问我,等真正出现问题了再讨论这个问题。记者 :市审计局没有审这个质保金的问题吗?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他们怎么过的关我们不知道。
【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旅游财务管理部门须对保证金进行专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支取挪用保证金。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应纳入每年的财务检查或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布。随后,记者来到了淄博市审计局。
【同期声】 淄博市审计局 副调研员
对于挪用质保金的问题,常局长在任的时候,给他查出来了。现在这个不是很明确了吗?就是让他挪用了,至于去哪里了,审计局也找不到。还是要找他的主管部门,上级部门,他们对资金都有管理。
【口播】 质保金由旅行社缴纳给旅游主管部门,是一种对公行为。但由于原有的质保金只有当地旅游局监管,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希望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能直面问题,担当作为,拿出切实有效的做法,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