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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简介:

【正文】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等认定和发放标准。奖励一般以年度或者聘(任)期为周期,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原则上给予嘉奖;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可以记功。按照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记大功6000元(省委、省政府记大功1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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