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市领导小组,省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
【正文】《规定》要求,统一健康通行码办理途径,出行人须选择应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健康通行码。《规定》要求,省内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人员可亮码通行,不再进行场所码扫码和人工扫码核验。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进入,不得采集个人其他健康信息。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各地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非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另据了解,目前,山东已与四川、上海、新疆等22个省、市、自治区实现健康通行码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