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近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的通知。通知要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优先使用通风或电风扇、分体式空调进行降温,空调送风温度调控建议不低于 26℃。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清洗、消毒。当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