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山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
【正文】新《细则》将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适用人员方面有增有减,不再为因战因公负伤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该部分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新增了军队文职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特例情形,并简化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程序,对审批流程和时限作了大幅简化和压缩。
【同期声】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廖发银
取消了部分证明及申请材料,比如取消2名以上战友(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对申请人因战因公负伤情形的证明。退役军人抚恤关系由部队向地方迁入时,一般不再进行复查,省、市、县三级办理时限全部压缩一半。
【正文】根据新规,8月1日起山东将启用并换发新的伤残证件,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去年,山东下拨抚恤补助资金44.14亿元、优抚医疗补助资金1.77亿元,为69180多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3.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