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人社厅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极端严寒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因极端严寒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和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确定。劳动者确因极端严寒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的,用人单位不得按无故迟到、缺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