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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生地监管部门应2小时内上报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简介: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山东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将药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预案》指出,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药品安全事件,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报告,并且应当在发现事件2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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