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财政厅消息,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比较严峻,小微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较弱,山东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再次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纳税人在申报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