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医保局、省卫健委今天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单人单检价格为检测费和实际采购检测试剂价格之和,最高不得超过40元/次。检测费最高价格下调为30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5个样本和10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均为每人次10元,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