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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报警称遭猥亵 被抢十二块钱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简介:

报警称遭猥亵 被抢十二块钱

下面说的这件事挺蹊跷,凌晨五点,有一位年轻女子报警称,自己遭遇了猥亵,身上仅有的十二块钱也被抢走了。可在民警的侦破过程中却发现,事实远不像报警人说的那样。到底怎么回事?一起去看看。

济南市中公安分局七贤派出所民警吕东:“称遭遇猥亵抢劫。”

帮办:“报警人孙某称,自己当时在站牌附近等车,突然被一名陌生男子捂住嘴,抢钱后疯狂逃窜。接警后,迅速民警调取周边监控,却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济南市中刑警四中队副中队长龙海龙:“没有这样的人出现。”

民警介绍,孙某是凌晨5点03分报的警,称是在4点59分被抢。监控显示,孙某是在4点57分出的小区。民警发现,这几个时间有些不对。

济南市中刑警四中队副中队长龙海龙:“从小区到站牌还得两三分钟。”

帮办:“更让民警起疑的是,孙某随身携带的手机和皮包并没有被抢走。为了了解情况,民警再一次对孙某展开了询问。这一次孙某说了实情,称自己报了假警。”

济南市中刑警四中队副中队长龙海龙:“当天不想上班了。”

报假警 只为不上班

民警介绍,孙某的工作地离家较远,平常都是丈夫接送。那天恰好孙某自己上班,于是孙某想着通过报假警来获得一天的休息时间。而孙某的这种行为已经犯了法。

济南市中公安分局七贤派出所民警吕东:“拘留五日, 罚款二百。”

帮办:“民警也提醒,110是对遭受不法侵害、面临危险或者急需救助群众的保护,无效警情浪费警务资源,而一些恶意报警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帮办:“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亏他想的出来,这个教训来的深刻。阿速也提醒,这个报警可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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