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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遛狗“束犬绳”不得超1.5米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简介:

养犬新规 “束犬绳”不得超1.5米

在征求社会意见之后,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新的加强养犬管理通告,通告也将从明天正式开始实施,那么,新的养犬管理通告,市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一起来看看。

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陈朝:“通告主要规定了以下几项内容,第一项,居民饲养犬只,要为犬只办证年审,对于不办证不年审的我们依照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对犬主两千元罚款,同时没收犬只。”

帮办:“帮办发现,在新的管理规定中,对养犬人携犬出户,要求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束犬绳最长不得超过1.5米。那么,束犬绳不超过1.5米是如何界定呢?”

民警:“如果是伸缩犬绳,如果在遛犬的时候没有超过1.5米,那是允许的。”

民警说,如果犬主第一次被发现束犬绳超过1.5米或未栓系犬绳,将会受到警告。

民警:“如果第二次发现犬主为栓犬绳,那就可以依据第一次的警告处罚对犬主处以200元到500元的罚款,第三次发现,没收犬只,犬主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

提醒!不得携犬进入“禁区”

通告还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公园、景区、广场等文化、娱乐、健身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市场、商店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和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

民警:“犬主饲养犬只,两年内累计被处罚过三次,就要对犬主没收犬只,犬主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

民警提醒,除48种禁养犬以外,犬只高度超过50公分,体长超过80公分也属于非法养犬,如果市民在公共场所发现非法养犬行为,可拍照举报。民警将依法进行取证处罚。

帮办:“家里养犬的朋友注意了,出门遛狗携带好狗证,拿绳子拴好,不要超过一米五的长度。济南市民如果发现非法养犬行为,也可以拍照取证狗,拨打举报电话,053185081551,公安机关将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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