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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小区电梯广告收益 该归谁?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简介:

电梯广告收益 归业主?归物业?

现在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可以说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然而生活中也经常遇到电梯损害等问题,那么电梯运行费用如何算?需要维修时费用由谁来承担?电梯内的广告收入又该归谁所有呢?可以说一系列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没有一个相应的标准,近期,淄博市法制办公布《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电梯安全管理等问题向社会征求意见。解说:有人认为,电梯广告就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天在电梯里看广告的业主,对广告进行消费的也是业主,所以广告费用也应该返还给业主,至少不能不明不白地就装进物业的口袋。

淄博市物业管理协会轮值会长张连秀:“电梯广告这一块,轿厢内和电梯门有两个广告位置,我们就采取了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然后做广告。”

世纪花园物业公司总经理市物业管理协会轮值会长张连秀:“广告产生的收益,和业主约定,50%返还业主 方式有两种,一是往回折算物业费 第二种方式是替电梯缴纳强制年检费。”

在《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专门提到了电梯广告收入的用途。

淄博市法制办立法科科长勇天松:“电梯广告收入,应当用于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补充电梯维护费用,或者专线维修费用”

据了解,有些高档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每年能达到上百万元之多,而对于电梯广告的收益问题,很多居民都表示没有过问过。电梯广告收入有的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帮办:“电梯的广告费到底应该怎么用,给谁用呢?是折换成物业费返还给业主,还是直接交由物业,用于日后的电梯维修等事项呢,您的观点是什么呢?今天的百姓说理,我们就来讨论一下,电梯的广告费,您认为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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