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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泰安:意外发现!家中水费“涨价了”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6日    
简介:

意外发现!家中水费“涨价了”

泰安的李先生给我们反应说,他家的自来水比起其他居民可贵出不少,用的是同样的水,怎么还出来不一样的价格呢?一块来看看。

李先生:“我的房子是2006年购买的二手房,居民用房。”

泰安的李先生2006年在当地的元宝小区购买了一处二手房,他告诉帮办这栋房屋有些特别。

李先生:“这个房子我买的时候,是两层楼,一楼是门头,二楼是住户。”

李先生说,虽然房子是在一个门诊的楼上,但是的确是居住使用,现在租住给几个在外打工的租户居住,用水一直以来也是以居民用水的水价收取的。

李先生:“用水一直是居民用水,从整个小区统一改水之后,我发现水费都是比较高的,但是我租出去了,水费一直是我叫。”

李先生说,小区水表在2015年统一进行了一次一户一表的改造,从那之后他就发现水费相比之前高了不少。

李先生:“一致认为是房屋出租着,住户用水量比较大。”

李先生说,交纳水费他一直是通过手机支付,看不到任何关于水价的信息,直到最近他才发现,自家的水竟然改变了使用性质。

李先生:“我一查由居民用水改成了商业用水,每方水差1块8毛多。”

那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随后帮办陪同他来到了泰安市自来水公司营业厅进行查询。

李先生:“(2,16)你是说2015年11月份之前吗,之前是居民用水。”

“居民用水”为啥变成“经营用水”?

工作人员表示,从2015年11月份至今年的4月份,李先生家的用水性质由居民用水改变为经营用水。

李先生:“(2,04)那时候是经营用水是吧,什么用水,经营用水。”

按照大厅里公示的收费明细显示,从2017年4月1日起,居民用水第一阶段收费为3块1毛5一方,而非居民用水为4块1毛9一方,一方水就差出了1块多钱。

李先生:“(3.15)怎么变成经营用水的呢,你得去那边问,我不清楚。”

李先生表示,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也反应给了泰安市自来水公司。

李先生:“让抄表员上门核实,确定确实是给我弄错了,从数据库调,2015年11月份变的。”

李先生:“我说你必须给我改过来,把多收的钱给我退回来,但是自来水公司只答应从现在改成居民用水,但是多收三年的水费不退给我。”

帮办:“一直是居民用水,却在三年前莫名其妙的变成了经营用水,李先生反应的情况属实吗?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咱们接着来看。”

“居民”变“经营” 自来水公司怎么说?

李先生:“既然错了,你改过来,把多余的钱退给我,有个说法。”

李先生反应的问题是否属实,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随后帮办陪同他来到了泰安市自来水公司了解情况。

自来水公司:“系统上显示,15年施工之前确实是居民用水,15施工时怎么会变更呢?可能施工过程中他们发现这是经营用户或者是其他原因,肯定是有原因,具体什么原因呢,具体是当时他们看现场确定用水性质,现在没有核实到跟谁对接的,对。”

泰安市自来水公司营业所所长助理宁波表示,2015年11月之后李先生家的用水性质的确变为了经营用水,直到李先生提出申请后他们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改。

自来水公司:“前段时间用户主动提出申请,说是现在是居民用户,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核实,现在确定是这个地方是居民户。”

李先生表示,对于之前按照经营用水收取水费的部分,自来水公司存在失误应当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李先生:“一直没有告诉我,改变商业用水,我一直是住户,我没接到任何通知。”

李先生:“有没有告知他,现场施工人员,我没接触,确实搞不清。”

自来水公司 想退钱得拿证据

那么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自来水公司:“因为之前15年施工完后,用户定性为经营用水,用户也一直没有提出申请,这中间我们没法去核实,之前这块房子用途到底是什么,我们没法核实。”

李先生:“原来我一直是银行代扣,然后是手机交,一直没发用水通知单。”

对于为什么三年时间一直没有反应收费错误的问题,李先生解释是由于没有收到任何的水费提醒,那么对方能够认可这个说法吗?

自来水公司:“去社区或者物业办公室,因为他们比较了解用户,到底这个房子作为什么用途,如果这块可以提出有利证据,我们可以做调整。”

自来水公司:“居委会或者邻居出证明可不可以,到底得几个邻居,这个我不好说,你这边也得拿出定性为经营用水的证据来,凭据,以什么为理由改的,这边只能尝试联系。”

帮办:“对于从2015年11月份之后,李先生的房屋使用性质到底是经营还是居住,自来水公司方面表示,不能空口无凭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这个说法,那么李先生能够找到这样的证明吗?事情最终又会如何解决呢?”

调查:“沿街房二楼” 是否经营过?

李先生:“我的房子和一楼是独立的,我只有从这个小门,进去,根本无法经营。”

李先生表示,虽然他的这栋住房看起来的确像是沿街的经营用房,但是实际上他需要从旁边的小门穿过又长又乱的过道,除非悬挂明确的招牌指引否则外人根本找不到,更提不上对外经营,那么他说的情况属实吗?帮办也来到了楼下的门诊了解情况。

李先生:“和楼上不是一家吗,不是。”

李先生:“你是哪一年过来的,04年,15年以后一直住人吗?嗯,住人啊,他往外出租了。”

随后帮办也来到了门诊旁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了解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他原先是老师,他一直楼上怎么经营,他楼上就是住,他楼上怎么经营。”

为了更好的了解情况,帮办也来到了李先生住房所在的岱庙街道元宝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

社区居委会:“他这个房子是上下二层,一楼是一家,二楼是一家是这样。”

社区居委会:“他没开门头啊,二楼还弄门头去吗。”

社区居委会:“没法出书面的东西,没法出,自来水公司说需要社区提供证明,这个给你提供不了,只能是说,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地方没开过门头,没开门头啊。”

虽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据他们了解李先生的房子没有对外经营,但是也无法出具书面证明,那么这样的情况如何解决呢?帮办随后陪同李先生来到了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反应这一问题,经过一番协调泰安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赶了过来。

自来水公司:“起初的认定,作为我们的程序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楼是沿街的,又是两层楼,不是咱常规说的居民住宅楼,界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李先生有不同意见,提供证明是他们必要的工作程序。

自来水公司:“提供证明是我们的工作程序,既然认定房子是居住,是非经营,社区是一级政府,提供证明我们就认可。”

自来水公司 亲自派人核实

那么在相关部门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事情又该如何处理呢?

自来水工作人员:“李先生比较着急,领导也要求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这样我们明天安排人,或者我们去社区,为了用户和社区对接核实问题,真像李师傅说的这样,我们按程序该给他退就是了,这个没有别的说法。”

今天上午,自来水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进行了核实。

自来水工作人员:“我在社区和现场都落实一下情况,现在我和李先生见了面,把情况都和他通报了一下,俺俩达成协议了,该退的费用肯定得给他退。”

李先生:“很满意,很满意,谢谢你。”

帮办:“李先生住房的外形的确容易让人误会,好在在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事情得以澄清,有了一个令双方满意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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