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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酒后报警 只为测出警速度?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0日    
简介:

货车相撞 案发现场不见了?

在临沂市兰山区,一名男子深夜报警称,道路上两辆大货车相撞,有人员伤亡。这一警情让民警不由地紧张起来,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事故发生地。这是怎么回事?

现场执法记录仪:“我现在问你死亡事故在哪,你看车都来了。对。我们现在问你死亡事故在哪里,因为我们刚才从这里就没找到,你到底什么情况?你们车过去我都知道。知道,你报的是什么事故?我报的什么事故都没有。”

画面中的男子姓陈,他报警称在临沂市兰山区西外环与聚财七路交会处,有两辆半挂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然而,民警赶到现场,未见到相撞的大货车,不断扩大搜索范围,也始终没找到事故现场。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义堂中队民警林立波:“我们拨打报警电话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最终我们在中外环与聚财七路非机动车道附近发现一名男子,我们询问具体情况,该男子称是他拨打的报警电话。”

测试出警速度 醉汉报九次警

经再三询问,民警确认该路段未发生事故。那么,男子为何要报警呢?

现场执法记录仪:“110,11点,现在都几点?11点25分。都看着,我问你们我打电话报警需要多长时间?我就想看看我打电话报警你们到这里得多长时间?你报假警是不是?对,我报假警。”

陈某称,他从晚上23点第一次拨打110到见到民警,共打了九次报警电话。民警花费时间超过二十分钟,出警的速度让他感到不满。当民警问他为何报假警时,陈某表示他当晚喝完酒突发奇想,就想看一看民警的接警速度。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义堂中队民警林立波:“只用了三分钟左右的时间,只是我们没有发现事故现场,一直在附近几个路段巡逻。”

陈某的这一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警务工作,随即民警将他移交到辖区派出所。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义堂派出所民警王勇杰:“谎报事故警情,扰乱了公共秩序,目前陈某被兰山公安批准,被行政拘留十日。”

帮办:“常言道,祸从口出。一个不计后果的谎话,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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