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穷志不短 拾金不能昧
接下来是山东好人每周之星,今天要说的是滨州市博兴县永和村村民李保,李保是村里的低保户,家庭非常贫困,现在又患病在身,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却多次做出了拾金不昧的行为,咱们一块来认识一下他。
李保:“我孩子不能自理,上学还得他妈用车子推着她,上楼还得拉着她。”
滨州市博兴县博昌街道永和村的李保,是村里的贫困户,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盖起了一栋民房,因为妻子智力存在一定问题,孩子从小患病,李保成了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
李保:“指望我到处打工,捡破烂挣点钱。又吃着低保,是个困难贫困户,孩子是残疾,对象也有点残疾,拖着两个残疾这么生活。”
贫困是李保家庭的真实写照,可就在几年前,一个偶然的经历,李保的妻子在路边捡到了一个钱包。
李保:“我打开一看里面有一沓钱,我二话没说交给庞家乡派出所。里面有800万的欠条,还有银行卡,有五六千的现金,不到一万块钱的现金。”
数千元的现金,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再加上这一路段附近并没有监控设备,就算把钱收起来也没人知道,可是当时的李保却没有一丝的动摇,他告诉帮办捡到东西要还,这是当时唯一的想法。
李保:“失主肯定很着急,我连夜没吃饭,恨不能赶快找到失主。”
当时派出所接到李保交来的钱包,根据钱包身份证查到了当事人信息。
在附近派出所的帮助下,李保终于找到了钱包的失主。
派出所民警:“对他身份进行确认,并且将钱包和正价都交还给当事人。”
失主:“对我帮助很大,万一没有欠条,对方不认账了。”
李保:“他说你需要什么报酬,我说不需要,我转头就走了。捡了东西,就的给人家,这不是很平常的事,任何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多次拾金不昧 评为“道德标兵”
再穷也要把钱包还给失主,这样拾金不昧的好事,李保可不是第一次做。
民警:“那天是2018年1月2日,下午15时许,我们接到永和村李姓村民报警,说捡到钱包。我们问他相关信息,问他需不需要告知当事人,他说不需要了,直接离开了现场。”
多次拾金不昧,李保的事迹也赢得了周边群众的尊重。
民警:“为了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博兴开展了崇仁尚孝之城创城活动,博昌街道为了开展乡村文明建设,培育正能量,开展了一系列典型人物评选活动,永和村的李保就是我们评选出的个人品德标兵之一。”
多次拾金不昧,主动寻找失主,李保的事迹的确不简单,值得大家向他学习。
李保:“里面有现金,还有银行卡支票,很多。”
李保:“不是自己东西,不能要。”
李保:“我屋偏了,政府给我出1万块钱,帮我盖了三间屋。”
李保:“不是我的,我不能要。”
李保:“好几回了,我捡了一次,给了村书记。”
李保:“看见人家掉东西很着急,赶紧找找给人家。”
村民:“他的思想很好这个人,品质很好,再穷也得还给人家。”
村民:“家里那么穷,人家也不是贪财的人。”
村民:“第二次去博兴那边回家,他对象捡到个钱包,里面有两张卡和身份证。”
村民:“我知道他就三次了,学校门口捡到一次,他交给了老师。”
村民:“李保家庭很贫困,捡到钱包在没有监控,没有人知道的情况下,主动交到村里,值得大家向他学习。”
村民:“捡到李保的老人,是低保户,话比较少。”
民警:“省份证核查,核查到不属于本地居民,联系到该失主父亲,由他到所内取走该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