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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济宁:碰上好事!母婴店推“超值活动”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2日    
简介:

碰上好事!母婴店推“超值活动”

现在商家为了促销商品,很多会搞一些促销活动,有的是打折,有的是预存款赠送优惠等等,都比较常见,但是不管搞什么活动,只要话说出去了,总得兑现吧,这不济宁的胡女士反映,她就参加了当地一家名叫亲亲宝贝母婴用品店的活动,可是对方却没有兑现原本的承诺,怎么回事一块去看看。

胡女士:“从家里有了小孩以后,就经常在亲亲宝贝买东西,也算是济宁挺大的一个连锁店,也办了会员卡。”

胡女士说,一直以来她习惯在这家亲亲宝贝母婴店购买商品,并且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公众号。

胡女士:“有一天在公众号上看到他搞的一个预存活动,说的是预存998,送星际小白机器人一个,再送价值998的代金券,我觉得这事挺合算就去办了。”

在济宁亲亲宝贝的微信公众号可以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即日起,只要在亲亲宝贝各门店预存998元,送星际小白智能机器人1个,再送998元全场通用现金抵用券。

胡女士:“我觉得就是预存了998,这998就是充值到了我的会员卡里,我日后可以作为钱来用,然后送了我一个机器人,再送我998元的代金券。”

存998元还送机器人和代金券,胡女士感觉活动非常不错,便来到了济宁亲亲宝贝冠亚星城店办理。

胡女士:“隔了几天我买东西,买了307的东西,他就一直在催着我付款,我说付什么款,我不是有998的预存款吗,你直接给我扣了就行了,他说亲,没有预存款。”

不是存998元送机器人再送代金券吗?胡女士预存的钱到底去哪了呢?为了更好的了解情况,帮办陪同胡女士来到了这家店。

胡女士:“是存998,送机器人,再送代金券吗?”

工作人员:“不是,你交998,直接以卷的形式推送到手机上了。”

工作人员答复的活动实际内容,让胡女士不能认可。

胡女士:“我觉得是998买了机器人送的代金券,或者是买了代金券送的机器人,总之不是他说的998存在会员卡里。”

随后胡女士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店里的另外一位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我是负责冠亚店的,你确实理解错了,就是预存998元,送机器人,再送998元的代金券。”

胡女士:“对啊,预存啊,我存了998啊,这个活动是这样的。”

调查:预存998 该如何理解?

活动的宣传明确的写了,刚刚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又给胡女士解释了一遍,预存998,送机器人再送998元的代金券,我不知道电视机前的您,是怎么理解这句话的,胡女士预存的998元到哪里去了呢?

电话中,这位工作人员仍旧坚称,他们的活动内容是预存998元,送机器人,那胡女士预存的998元去哪了呢?

胡女士:“你的意思是998我是买的机器人?”

工作人员:“对,你是存的机器人,虽然你买了机器人,我们公司推出了优惠活动,赠送你998元的券。”

对此,胡女士认为,对方的答复和之前的宣传不相符。

胡女士:“你们觉得公众号上表述严谨吗?”

工作人员:“一直都是这样做的,顾客也都是这样理解的。”

店里的工作人员信誓旦旦,这让胡女士也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错了?为此她也一再的进行验证。

工作人员:“经理说,我们卖了100台了,就你一个人这么理解。”

胡女士:“我就不服气,我在朋友圈里发了,问大家是这样理解还是那样理解,有98%的人都跟我的理解是一样的。”

朋友们的判断,更加坚定了胡女士维权的想法。

胡女士:“我觉得至少是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然后再做另外的解释,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胡女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那么商家的行为是否违法呢?胡女士也来到了济宁市高新区洸河市场监管所反映情况,接到举报后,监管所得工作人员立即陪同她来到了现场。

监管所工作人员:“预存998送两样东西吗?”

公司方的工作人员:“对,这个客户不是这样处理的。”

监管所工作人员:“文字上的东西,你不用解释,文字上写的很明确,存998送两样东西,咱说的预存998就是优惠券。”

此时,一位自称是亲亲宝贝连锁店,公司方的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对于宣传的内容,他会如何解释呢?

公司方的工作人员:“这998,是你预存的券。”

胡女士:“你哪写了?”

公司方的工作人员:“有可能意思表达的不对。”

监管所工作人员:“你就按宣传来,其他都是不合理的。”

调查:销售时商家如何推销?

预存998元,送机器人,再送代金券,现在商家却不是这样解释了,认为有可能意思表达的不对,可千万别忘了,您这可是对外界的宣传,意思不对就可能误导消费者,打个比方,如果换成在银行存钱,要是工作人员也宣传,存多少万,送什么东西,最后告诉你存的这些钱都是代金券,你得怎么想,还不得急坏了。那么事情该如何处理呢?接着来看。

商家:“只是个宣传,进店会解释清楚。”

监管所工作人员:“你宣传就按宣传的来。”

商家认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仅仅是宣传,实际的活动内容店员会表达清楚,真的是这样吗?

帮办随机来到了济宁亲亲宝贝另外一家店,并咨询店员公众号中相关活动的内容。

帮办:“是预存998元送机器人,再送代金券吗?”

店员:“对,那这个活动挺合适。”

帮办:“那肯定合适。”

介绍中,店员同样表示,活动内容和公众号宣传的相符,随后便指引帮办到收银台办理,就在交费之前,帮办再次确认活动内容。

店员:“没有998。”

此时如果帮办没有再次确认活动内容,交易可能已经完成。

店员:“也有误解的,但是很少。”

对于宣传内容,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整改,那么胡女士的事情该如何解决呢?

市场监管部门:“怎么写的怎么执行,他就这个要求,你们就得按这个执行。”

商家:“我们马上改正,这个美女提出这个事非常感谢,首先道歉,成本不支持这样操作,这个活动是针对所有消费者,都这样没法弄,给她冲上200我解决,都过去了,行吗,为什么要这样。”

商家:立即整改宣传用语

随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双方进行单独协调,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胡女士走了出来。

胡女士:“我的事情解决的比较圆满,我可以接受。”

此时胡女士表示问题已经解决,但是并没有告知具体的解决方法,那么商家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呢?帮办也专门咨询了律师。

律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除承担民事责任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整改,并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并吊销营业执照。”

截止到发稿前,商家已经将宣传用语进行了更改,表示只要998元等于机器人1个加1000元现金抵用券,对于这件事情当地监管部门仍在调查中。

商家搞活动宣传无可厚非,但是在宣传用语上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真实准确,更不能存在引人误解的内容,希望商家引以为戒,在以后的经营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消费者:“我就争论,你们不是送的吗,我存了998啊,他们说不是,你这998是换的代金券。”

消费者:“他们领导说,书面上的宣传和平常的话肯定是不一样的啊,我觉得他就是做虚假广告。”

消费者:“这个代金券还有使用限制。”

消费者:“我觉得就是让商家兑现承诺,兑现998块钱。”

胡女士:“我就问存998,送机器人,送代金券,店员就照着我的意思给我解释了一遍,肯定没有强调998是你买的代金券,或者买的机器人。”

商家:“具体是你交998可以送这些产品,送什么产品,送一个价值1400多的机器人,然后再送1000元的代金券。”

胡女士:“你去给领导打个电话。”

胡女士:“你觉得实际活动和这个宣传是相符的吗?”

商家:“存998送机器人再送代金券,这样我们联系上领导让他给你们解释行吧。”

商家:“是我们的一个其他的领导。”

商家:“我们卖了200多,就这个美女是这么反映的。”

帮办:“你的意思这个消息是厂家统一发布的吗?”

商家:“对,我们一直是这样宣传的。”

商家:“我们为了回馈顾客,我们做了一个活动,现在只需要预存998块钱,你就可以把1000多的机器人拿回家,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又给顾客推送了998的优惠券,你认为的预存是什么概念,预存就是省钱啊,998是存到你们店吗,不是,我已经把998以代金券形式送给顾客了。”

消费者:“你这个广告说了,来了你又说不行,你这不是欺骗消费者,要不我们再把宣传术语改改,不好意思,这个是我们失误。”

商家:“是根据宣传来的,到了门店给她解释了,那不行。”

律师:“该母婴连锁机构,通过公众号,对外发布的信息,就构成了对外宣传和合同邀约的要素,就必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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