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遇员工离职 车款打水漂?
家住青岛莱西的崔先生最近想购买一辆卡车,买车要交钱吧,崔先生将部分购车款打给了销售员,然而就在他准备凑足钱提车时,突然发现坏事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莱西的崔先生准备在青岛欣奥洋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一台一汽解放卡车,车款共15万4千元。4月28日签订了合同,并交了5千元定金。按照流程,交余款之后就可以提车了。6月25号,崔先生收到了销售员的微信,让他打购车款。
青岛莱西市院上镇崔先生:“当时25号他打了一个卡号给我,我打了3万块钱过去。”
打完钱之后,崔先生给销售人员打了个电话进行确认。
崔先生:“打电话跟他说了吗,他说不对,打12万。27号又打一个卡号过来,说农行的卡丢了没补出来,把钱打这个卡上一样。我就把那几万打到这个卡上了。”
崔先生又往销售人员提供的卡号上转了九万块钱,把钱打过去之后,崔先生特意去了一趟青岛欣奥洋商贸有限公司,准备询问提车的事情,然而他却听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崔先生:“他说我们员工27号就辞职了,你28号给我打钱就与我们无关了。”
崔先生这才知道,他第二次转的九万块钱,是转给了那位销售人员个人账户。崔先生赶紧联系他转账的那位销售员,可是对方电话已经停机。崔先生只好联系青岛欣奥洋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路先生。
崔先生:“ 我怎么办?人一直不给车,你说怎么办?我给你多少钱我提车?你们九万给我报多少我提车,对不对?”
经销商:“你那九万块钱我怎么给你报了?”
崔先生:“那么终归是你的员工,我说的不错吧?”
经销商:“你那个吧,有法律有法院有公安,咱的事走法律程序行了。”
那位销售员为什么会突然离职?公司方面是否知情?
工作人员:“他不干了,他辞职了以后骗他钱的,二十几号吧,我也忘了。”
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这名销售员已经离职,崔先生第二次转账的九万块钱和公司没有关系,他们也不应该承担责任。
崔先生:“要是不是他员工的话,平白无故我也不可能把钱给他呀。”
针对目前的遭遇,崔先生已经报案,警方也已经立案。那么经销商在这件事情中是不是有责任呢?
分标题:交钱后车“没影” 到底该咋办?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陈成海律师:“如果他是个人的行为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这个钱,他就构成诈骗罪。构成诈骗罪,那么收款的行为是由业务员自己来承担责任的。在本案中,车行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为签订合同是在车行内签订的,并且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也是不明确的,并且以微信的方式收取了订金。”
如果警方认定是诈骗罪,则经销商无责,如果是职务侵占罪,则经销商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这件事我们也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