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没法履行”的回迁安置协议
临沂市平邑县八埠社区的居民李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称他所在的城中村进行改造,现在房子已经盖好了,但是手拿安置协议的他却被告知,房子没有他的份,希望帮办调查了解。那么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吗?为什么有安置协议却没有房呢?我们的帮办赶到了临沂市平邑县。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居民李先生:“这个协议是2012年我们八埠庄村拆迁,当时规定是两年还建。”
见到帮办,李先生拿出了一份《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我们看到,这份协议是李先生于2012年和八埠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的,协议上写到,临时安置补助期二年(不足二年按二年计算),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临时安置补助款(租房金)10000元,乙方自行搬迁,逾期按实际年限计算。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李先生的邻居杜女士:“给了两年的房租,说不到两年也给你补偿两年,两年以后就搬回来,如果你迁不回来的话,就按合同上说的给你房租。”
李先生告诉帮办,由于种种原因,协议中的两年安置还建一直拖到了今年。但是,当房子盖好进行分配的时候,他却碰到了问题。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居民李先生:“当时给我们拆迁房之前跟我们签的合同,现在村委会不承认合同,说合同无效。”
明明手里拿着村委盖章的协议书,为什么没有资格呢?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吗,为了了解更多的情况,帮办首先来到了临沂市平邑县八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村委解释 不符合分配条件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书记李歆:“我们当时召开各项会议的时候,制定了一个回迁房的实施方案,我们分了119位都是符合标准的,现在找的几个吧,不符合分配条件。”
社区的李书记告诉帮办,李先生手中现在有两份安置协议,但是按照现在的分配条件,李先生只能分配一套住房,另一份协议没有效力。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书记李歆:“他有的就是说一个老宅基,改成了两个院,这两个院可以租可以住,我们这个地方地处城乡结合部,他改了以后自己住一间,或者是有闲的房子改了,改成两个院租出去,可以多租一部分钱。”
据了解,现在的分配方案是今年6月25号公布的,而李先生手里的协议是2012年签订的,那么当初这两份协议是怎么签订的呢?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书记李歆:“建议你走司法路子,可以走正常的途径找,但是我们是讲原则的。”
对于这个问题,李书记没有给出更多的解释,据了解,像李先生这样,手拿协议,却没法得到履行的村民有21人。林大爷手里不仅有两份协议,还有两份1951颁发的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居民林先生:“村里就说的你不合格,拆房子的时候合格,现在不按合同办了。拆迁那时候说的,拆一户给你一个合同,给你安置一个楼,这拆完了合同一写了,不承认了。”
律师采访:“协议应有效履行。”
那么,当初这份协议又是谁负责签订的呢?村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为了帮村民解开心中的疑惑,离开八埠社区居民委员后,我们又来到了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信访办支部书记郭青:“符合条件的我们就安置了,不符合条件的那种,根据八埠庄村(社区)有一个安置实施方案,也张榜公示了。”
郭书记介绍,而对于李先生和林大爷手中所拿的两份协议,郭书记也做出了解释。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信访办支部书记郭青:“房屋房产证,也是从85年到2012年都有一个颁发的新证,这个也只能是作为一个参考。”
既然存在诸多问题,那么当初的协议是怎么签订的呢?
帮办:“为什么要先签协议再确定呢?”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信访办支部书记郭青:“因为这个当时吧,时间吧也比较长了,有些事说实话我也不是很了解当时的情况。”
对于李先生林大爷等人反映的问题,他们目前也给出了初步的意见。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信访办支部书记郭青:“从27号我们接手这个事以后,我们就积极的配合村里,把这个事近期的工作给完善,他们村里也成立了退休老干部还有党员、群众代表的安置小组。”
而对于现在的处理意见,村民表示不能接受。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八社区居民:“我们肯定是有质疑的,我们拿的合同上有村委会的公章,还有法人代表的印章,你要是说无效,为什么要给我们签合同。”
而对于接下来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建议。
临沂市平邑县信访局副局长唐涛:“安排街道,邀请村两委成员,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逐个的去分析,因为每家每户的情况不一样。”
临沂市平邑县信访局副局长唐涛:“法治社会按合同履行合同,这是合同双方按合同法规定的,这是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这个拆迁是2012年发生的,当初他们怎么做的工作,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这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看完这件事情,阿速特别赞同这位唐局长的说法,法治社会就要按合同履行合同,阿速觉得,要想让村民开心信服地搬上楼房,调查清楚当年协议怎么签的尤为重要,我们期待当地有关部门能足够重视,调查清楚,对于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