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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闯了黄灯被撞倒 谁的责任?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简介:

狡辩!闯了黄灯被撞 怪别人?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起等一等。这是很多小朋友都知道的事情。但有些司机朋友们,却根本不放在心上。比如,看见黄灯亮了,就非要抢一抢。闯黄灯,真的就没事了么?

早晨七点钟,在烟台市开发区的嘉陵江路和凤台山路交叉口,一辆吉普车撞倒了一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车。

民警:“你人没事儿。这俩车。损坏的问题不大。”

电动车主人:“我的车都不能骑了,还损坏了一点。我车能骑吗?

民警:“现在。坏了怨谁。” 

电动车主人:“就怨他。”

民警调查发现,不管是吉普车还是被撞的电动车都没有闯红灯。那意外是怎么发生的呢?

烟台市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许刚:“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在这个黄灯已经开始闪烁的时候他还没有经过停止线,这样的话他闯了黄灯由北向南进入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绿灯正常进入路口的吉普车发生了碰撞。”  

但是在事故现场,电动车驾驶员田某却表示,自己没有闯黄灯,并且坚持认为这起事故,应该是吉普车的责任。

民警:“红绿灯路口应该看啥呀?师傅,红绿灯,路口应该看什么?”

电动车主人:“我走到路口的时候还是个绿灯。还不是黄灯。”

民警:“黄灯,我明确告诉你,监控都看了。”

骑车闯黄灯 出事故全责!

监控显示,电动车驾驶员田某闯了黄灯,应该负全责,要支付吉普车的维修费用。虽然吉普车驾驶员表示,自己不需要赔偿。但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电动车驾驶员田某却不理解。

电动车驾驶员田某:“他撞人就是错了。”

民警:“你错没错。”

电动车驾驶员田某:“我错了就该撞吗?哦,我就错了。他该撞我吗?就该撞嘛。你这是什么警察!”

烟台市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许刚:“我们就依法依规对他进行告知这个事故应该是他的全部责任。这里我要提醒广大的市民。在进入红绿灯路口之前呢。如果说进入路口之前信号灯已经变成了黄灯。那么我们就要停止,就不能再过了。如果继续过的话就等同于闯红灯一样。统一都叫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 

开车的人都知道能让一分,不抢一秒的道理,但是,总有一些司机朋友们不注意。看到黄灯亮着就加速冲过去,这样的行为是很危险的,真的出事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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