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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共享汽车上路 司机“有点慌”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简介:

共享汽车上路,有点儿不对劲

现在咱们出行是越来越方便,除了公交车,共享自行车、电动甚至是汽车越来越多的进入到咱们的生活,不过方便归方便,不少人却动起了歪心思,下面这位就是,没有驾照竟然拿共享汽车来练手,这位小哥胆子确实不小。

淄博桓台交警大队联勤机动队民警在柳泉北路设卡检查时,一辆原本正常的行驶的共享汽车,行驶轨迹突然发生了变化。察觉出来不对劲,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了拦截。

民警:“我看你证件,身份证。”

驾驶人:“身份证没拿。” 

民警:“有驾照吗?”

驾驶人:“没有。”

淄博桓台交警大队联勤机动队队员耿洋洋:“检查驾驶证过程中,我们发现该驾驶人所提供的驾驶证与他本人明显的不相符,在检查中我们发现,该驾驶人所提供的驾驶证是他的副驾驶同车人员的。”

证据面前,驾驶员这才承认了自己没有驾照的事实,不过按理说,没有驾照是不能使用共享汽车的,这小伙子是怎么做到的呢?

民警:“你用你身份证刷出来的是吧,证件,驾照。你为啥用他的身份证刷出来。”

驾驶人:“想试试,用他的手机刷出来我可以试试。”

淄博桓台交警大队联勤机动队队员耿洋洋:“经过进一步的询问,该驾驶人说,他正在考取驾照并且在考科目三,他之所以通过朋友帮忙扫码,扫出这辆共享汽车,就是为了练手。”

正在考科三,竟是无证来练手

民警告诉帮办,这也是他们首次查获共享汽车无证驾驶上路的案例。根据中国道路交通法无证驾驶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都将面临罚款、拘留或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淄博桓台交警大队联勤机动队队长王培沛:“在此提醒我们共享汽车经营企业,在向社会上发放租借共享汽车,方便老百姓安全出行的同时,一定要细化我们的管理措施 弥补这些管理漏洞好减少路面的安全隐患 同时也提醒我们共享汽车的注册用户在网上,租借共享汽车的时候,不要再次借给自己的朋友或亲戚或其他驾驶人。”

以后大家也长点记性,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安全驾驶上路,毕竟这也是为自己还有他人的生命安全做保障。而且这个案件也给了共享汽车经营企业一个很好的经验教训,如何做到方便市民的同时,做好管理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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