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试点 检察建议采纳率99%
说起检察建议,可能很多朋友有些陌生,它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的一种法定手段。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重要作用,山东省检察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努力塑造检察建议山东品牌。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在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方面的探索情况进行了介绍。去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了包括青岛、东营两个市级院在内的7个集中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7个试点院按照案件化办理模式发出检察建议120件,到期回复率达到100%,到期采纳率为99.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振忠:“通过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回复、公开约谈、公开听证、第三方参与、整改效果评估等机制,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都非常重视。”
公布细则 不回复可能被起诉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被建议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存在违法过错或违法过错隐患,对被建议单位依法出具建议文书,进行纠正或预防的法律监督工作方式。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近期通过的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对适用范围、启动监督、调查取证、文书制作送达、接收回复等进行了明确说明。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继祥:“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检察机关可以向被建议单位发出书面催办函,有的甚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政:“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不用诉讼了,通过检察建议就可以解决,省时省力省钱,还不用激化矛盾。”
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可以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也能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我省检察机关在这个方面的探索无疑是提供了山东样本,下一步我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也将具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