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上“漂移” 危害公共安全
前段时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公共安全在网上受到热议。昨天,栖霞市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告人为了追求刺激,承担了严重后果。
现场视频:“被告人孙振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宣判完毕。”
事情要从今年七月份说起,孙振峰为了寻求精神刺激。7月18日19日晚,无证驾车在栖霞市文化广场内炫技漂移。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衣忠民:“造成了休闲的市民,心里上极大的恐慌,随时都能威海休闲市民的人身安全。”
当庭悔罪 被判三年零六个月
法院认为,孙振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有坦白情节从轻处罚。孙振峰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不会上诉。
被告人孙振峰:“做了此事之后,感觉很后悔,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以后在里面好好改造,告诉身边的朋友有这样想法的,不要去做。”
脑袋一热,自己过了把瘾,可是不想想后果吗?这下在里面好好反省反省吧。希望这个案例能给一些人一个警醒,不要把危险行为当做耍帅、炫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