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帮
分享到:
济南:花钱买公寓 要被强制收回?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简介:

(一)花钱买公寓,要被强制收回?

追踪报道,之前我们报道了这样一件事。在济南标山南路上有一栋叫做标山壹号公寓的项目,不少购房者就在这里购置了公寓。可是最近却被告知,公寓的所有权归居委会所有,购房者的公寓面临被收回的危险?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

济南标山壹号公寓业主:“我们安上门,居委会给翘了,说房子不属于我们。因售楼方该给居委会的钱没有给,停水停电。”

帮办看到,这份公告上面写到,标山壹号公寓的所有权属于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标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居委会同意不得销售、转让和出租。对于这份公告的内容,不少购房者表示有些诧异。

济南标山壹号公寓业主:“在售楼处买的。”

收回房子,因为有“纠纷”?

购房人告诉帮办,他们和济南丽星滨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发现房子出问题之后,大家赶忙联系了这家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储先生。对方却迟迟没有一个解决方案。

济南标山壹号公寓业主:“居委会要钱,对方不给钱。”

那么大家反映的情况属实吗?随后帮办试着联系了济南丽星滨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储先生。

无人接听。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办陪同部分购房人来到了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标山社区居委会。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标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有个意向合作关系。”

居委会:租赁变买卖,对方违约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介绍,之前他们确实有意向跟储先生合作,打算将标山壹号公寓打造成一家商务酒店。可在合作的过程中却变了样。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标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他成立了公司把房子都卖了。”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帮办,发现这家公司在违规售房之后,居委会已经制止,并要求对方给购房者退款。可事情却迟迟没有解决。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标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三方都叫来。”

在之前的采访中,这个商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储先生一直联系不上,可这个事情总躲着不行啊!我们帮办也是多次和这个储先生联系,终于联系上了。这件事到底该怎么解决?一起去看看。

 

(二)联系负责人,事情如何解决?

济南丽星滨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储先生:“我在外面开会,一会打给你。”

储先生说,他现在人就在济南。随后,帮办在约定时间拨打了他的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帮办随后通过电话和短信多次和储先生联系,可始终没有回应。据购房者讲,当时他们是在售楼处购买的公寓。那么当时的手续是否齐全呢?帮办首先咨询了济南市房管局。

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我们系统里没有这个项目,没有从我们这办过证,我们是预售商品房,小产权房我们这没有。”

房管局:项目未登记,难办房产证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标山壹号公寓项目并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过。购房者合同上写的三年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也不可能实现。

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不可能办证。”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建议,关于标山壹号公寓的土地性质,建议帮办咨询国土部门。帮办随后又联系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天桥分局。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天桥分局工作人员:“没有大证,居委会盖的。”

据了解,大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开发商办完了一栋房子的产权总证,在没有分割到各个业主的情况下俗称为大证。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天桥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标山壹号公寓所在的土地归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标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并没有在国土部门登记。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天桥分局工作人员:“是国有划拨土地,农转非。”

生活帮律师团律师林娜:“像这种土地性质不能买卖。”

生活帮律师团林律师建议,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件事。

生活帮律师团律师林娜:“起诉。”

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也不可能办出房产证,可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包括购房合同上,可都不是这样。阿速也奉劝这个负责人储先生,尽快和购房者商量解决这件事。也给其他购房者提个醒,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各种手续,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展开】

次播放
我要留言
齐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山东广播电视台下属21个广播电视频道的作品均已授权齐鲁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