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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光天化日 男子持枪抢劫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    
简介:

光天化日,男子持枪抢劫

我们知道在现实的案件侦破过程中,“零口供”办案是很困难的,需要侦查人员付出很多的努力,找到完整的证据链后才能够判定。近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对一名男子零口供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这是怎么回事呢?

济宁任城公安分局的民警接到报警说有人被抢劫,被抢走两部手机、一千元现金及一部车辆,接警后,警方马上成立专案组,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看这个位置,这个嫌疑人,大家看车门已经打开,进入车内,这个时候就对车内的人实施了绑架抢劫。”

办案民警2:“对,拿着枪将受害人控制,拿着胶带和绳子将受害人捆住,随后其驾驶受害人车辆,俩人沿着任城大道往西到了105国道去二十里铺胁迫着受害人去取钱。”

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一个腿部有残疾的男子,上了一辆白色现代轿车,对车内的驾驶员实施了绑架,并胁迫受害人取钱给自己,受害人趁着下车取钱的空隙报了警,男子发现报警后,立马开车逃跑。

济宁任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许飞:“经过我们侦查,通过询问受害人,迅速锁定了被抢车辆,同时我们部署了三十多名警力进行视频侦查工作。”

由于条件限制,监控没有清晰记录下男子驾车辆逃跑的具体信息,民警只好顺着监控逆行侦查,最终确定了嫌疑人杨某某,并很快对其进行了抓捕。

济宁任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许飞:“出现的这个就是嫌疑人,从这个画面可以明显的看出嫌疑人走路特征,左脚有点跛脚,这个时候仍然带着口罩。”

抓捕现场,民警:“这个外套是,鞋呢,找他的鞋。”

拒不交代,男子“零口供”被判十二年

然而,到案后,狡猾的嫌疑人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济宁任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许飞:“我们经过综合分析,通过调取大量的沿途视频监控还原嫌疑人作案前后的活动轨迹,形成了一个整个的证据链,同时我们又询问了相关的证人,通过大量证人的辨认,进一步确认了该抢劫行为是杨某龙所为。”

最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某龙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的猎手,以为自己拒不交代就可以逃脱法律的严惩,这也太小看咱们的民警了,证据链可靠完整,零口供照样可以定罪,给咱们办案民警的机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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