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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菏泽:车辆出事故 理赔金额“缩水了”?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简介:

车辆出事故,理赔遇难题

菏泽的彭先生有一辆卡玛牌轿车,去年十二月份的时候,彭先生把车借给同学开,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车辆发生了事故,据彭先生介绍,虽然发生了很严重的交通事故,但万幸的是,司机没有危险。

菏泽市民彭先生:“2018年12月初的时候,我把我车借给我同学,回他老家,然后他在枣庄那边,车出事故了,把这个车,报废了,撞报废了。”

据彭先生介绍,当时同学开着车因为躲避路上的狗而撞到了树上,随后车子又开到了沟里。车辆出了事故,彭先生第一时间跟保险公司联系。希望按照保险合同得到理赔。

菏泽市民彭先生:“当时这个车,是九十万买的,买了之后,买保险,是保了八十五万多,当时交车辆保费,交了三万。”

帮办看到,彭先生出具的这份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上写着“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853440元,保险费19327.10元”。彭先生认为,自己既然提前给车辆购买了车损险,现在车辆报废了,保险公司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给自己理赔。然而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款数额,却出乎了彭先生的意料。

菏泽市民彭先生:“我当时买保险,买了是,八十五万多的车损保险,到最后,保险公司说,只能赔我三十八万。”

90万买豪车,理赔38万?

彭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给出理赔的数额和签订的车损险合同上的数额相差太大,他无法接受。事情真的是这样吗?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办和彭先生一起,来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保险法上,也不能说不给赔,不是说,不给赔,主要是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这一块。”

听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的说法,彭先生表示:不认可。

帮办:“保险法这一条,我们少了什么东西了?”

工作人员:“能证明他买车的,多少钱。发票不能。”

彭先生:“发票要是不能,再什么能。”

工作人员:“发票不能完全能。”

彭先生:“那咋着能?”

工作人员:“转账记录,现金买的,没有转账记录,就不能赔偿了,我们需要配合转账明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彭先生车辆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彭先生的车辆事故前价值约为三十八万元。所以,他们公司做出了理赔金额三十八万元的赔付决定。

彭先生认为,在2018年9月份自己给车辆购买保险的时候,保的车损险为八十五万多元。自己也足额支付了保险费,但三个月后车辆报废了,保险公司给理赔三十八万元不合理。为什么买保险的时候,车损险高,车辆出了事故,理赔数额低了这么多呢?我们接着看帮办的调查采访。

理赔38万元,有依据吗?

人保工作人员:“你那个车保险金额,是八十五万是吧?”

彭先生:“嗯,”

人保工作人员:“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

彭先生:“嗯。”

人保工作人员:“超过了,超过部分无效。”

彭先生:“不超过,我开了几个月了,有折旧。”

人保工作人员:“你这个超过了。”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彭先生:“我交保费,为啥是按八十五万多交的,我们按照保险法履行,我为啥投那么多钱,我的车不值那么些钱,你给我投那么些钱。”

人保工作人员:“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也不是我给你办的。”

车损险金额85万多,咋算出来的?

这样的情况让彭先生难以理解,三个月的时间里车辆的折旧不可能高达数十万元,但如果保险公司认定自己的车价值仅有38万,那么为什么要让自己按照85万多元的保额缴纳保费呢?面对质疑,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保险的办理情况,他不知情。那么,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是怎样确认车损的保险金额呢?帮办和彭先生一起,来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进行了咨询。

彭先生:“我就是想来问问,俺车损,是咋出来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这个是根据,你车的年限,购车时的价格,折旧给你算的。”

彭先生:“咱系统上面,会自动生产这个车损保险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对。”

彭先生:“这个价格不是很准确吧?”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但大差不差。”

彭先生提供的这份保单显示,在2018年9月22日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给出的车损险金额为85万多,那在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多少钱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如果出现大修的话,给你折旧。”

彭先生:“那要出了事以后,赔多少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按照这个车损金额价格赔,如果真是这个车,维修价格达到八十五万多了,给你钱,按保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遇到车辆出险,会按照购买车辆保险的合同保额,再计算折旧之后给车主理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按比例,固定的,百分之0.6。”

彭先生:“你们这有规定么,还是,哪个保险公司都一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保监会制定的标准。”

按照每月千分之六的折旧率,根据彭先生购买保险时的车损险金额计算,三个月后,彭先生的车辆价值为83.8万多元(838170.067,)。除了会对车辆进行折旧,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车辆是否停产等其他因素,也会影响车辆的价值。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有疑问的时候,你可以找一个第三方,来评估,然后申诉,这个东西,都是按照流程走。”

为了避免意外情况,彭先生早早就购买了车辆保险,其中车损险合同保额为85万多元。光买保险就花了三万多元,但在购买保险两个多月后,车辆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出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彭先生的车辆在事故发生前的价值为三十八万。短短两个多月,保险公司对于同一辆车的价值评估从85万变成了38万,对于这个数额,彭先生认为不合理。那么,这样的处理情况是否恰当呢?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机动车入保险,保险价值咋计算?

菏泽市民彭先生:“我这个车是菲斯科的卡玛,我这个是全球一百台的,咱山东这个车好像只有两辆,确实是挺少的。”

彭先生认为,鉴定自己车辆的价值,应该充分考虑车辆的稀缺性等因素,更何况还有购车的发票作为依据。并且,在2018年9月份投保时,保险公司给出的车损险保额也充分说明,自己这辆车价值应该远高于38万元。

菏泽市民彭先生:“当时我买保险的时候,他保险工作人员也跟我说,这个车很贵,车损才保的这么高,现在理赔却跟我说,只能赔我三十多万,我觉得这个跟买保险时的悬殊,太大了。”

那么,对于彭先生的诉求,保险公司会给出怎样的答复呢?

保险公司:“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无效。”

彭先生:“保险价值是啥?”

保险公司:“保险价值就是实际价值。”

彭先生:“我车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三十八万?”

保险公司:“对。”

按照八十五万多元的车损险保额缴纳的保险费,现在却要按照38万元进行理赔。对于这样的说法,彭先生表示自己想不通,对此,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出了解释。

彭先生:“保费为啥收我八十五万保费?”

保险公司:“可以退还你保险费。”

彭先生:“你再把保险费退给我,这不是欺诈?”

保险公司:“我们觉得这不是欺诈。”

彭先生表示,对于保险公司出示的这份车辆鉴定意见书不认可,他希望能再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彭先生:“能去别的机构鉴定吗?”

保险公司:“不能。”

彭先生遇到的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呢?帮办也采访了律师。

律师:“根据被保险人他说的,他购买二手车时,花的是90万,二手车花了90万,他投保85万,这是完全合理的,现在就需要被保险人,来证明,他购买二手车的时候,确实是花了90万,需要发票,购买款的支付凭证,再加上其他的有关证据,来加以证明,如果能证明的了的话,我个人认为,保险公司还是应该按照八十五万车损险金额,对他进行理赔。”

彭先生遇到的车辆理赔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对于这件事,我们生活帮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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